通知公告

普通高职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问题的解读

作者:盖丽审核:编辑:张福东复核:来源:财务处 日期:2021-08-19浏览:

根据《关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15所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收费事项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5号)精神,  2020年开始,普通高职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依据国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1.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是指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取得基本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2.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学分制收费仅指学费部分,住宿费及代收费仍按原管理办法及规定收取。

 3. 学生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

 4.收费标准: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每学期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

专业注册学费,文科600/.学年,理科800/.学年。

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计收,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100元,按照招生人才培养计划学生修完140学分完成学业。

     5.结算方式:

学生在每学年初交纳专业注册学费,选完本学期学分再按实际学分缴纳学分学费。

6.管理机制:学生交清年度专业注册学费后,方可予以注册;交清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后,方可取得修课和课程考核资格。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不能按时交纳学费的学生,需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缓交手续后,方可取得注册和选课资格。《办法》还对其他一些特殊情况的收费结算制定了详尽的办法。(略)

7.《办法》附则:

校际交流学生学费按照校际协议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的学费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复执行。《办法》采用“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组织实施。2020级高职新生采用新办法,2019级及以前入校的学生仍按原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