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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财务年终决算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景燕敏复核:来源: 日期:2020-11-11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年终将至,一年一度的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本年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要求

2020年各项财务业务办理的截止时间为12月4日,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在12月4日(星期五)之前,到财务处办理各项财务业务。

二、借款结算时间要求

为全面、准确的反映我校财务收支状况,避免个人财务风险,财务处将对个人借款进行全面核对、清理。

1.清理范围

集中清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各类借款。

2.清理时限

对于已发生的各类借款,请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算。

3.清理措施

(1)财务处近期将各部门借款明细发送至部门负责人邮箱,请部门负责人督促借款责任人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同时,财务处将安排专人电话联系借款责任人,核对借款情况并做好还款事项登记。

(2)对限期内无特殊情况未办理借款结算手续的借款责任人,财务处将视情况停止其以后的财务报销业务。

(3)为保障年终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2020年12月份原则上不再办理各类借款业务。

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督促借款责任人办理还款手续,以免影响部门及个人的后续工作。

三、预算执行时间要求

1.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要求,2020年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务必于2021年10月前执行完毕,此类财政专项经费应加快执行进度。

2.对于2020年校内二级预算安排的部门运转经费、党建经费等日常经费,财务处将按预算管理要求,于报销业务停止后收回结余资金。

3.2019年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各部门申请保留至年底支付的,按财政预算执行要求,务必于2020年12月4日前全部完成支付,否则财政将予以收回。

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督促落实

                                       财务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