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2021年上半年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作者:审核:编辑:景燕敏复核:来源: 日期:2021-03-19浏览:

各系部:

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复我校为德州市唯一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号S000037140001)具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条件,鉴定所将组织2022届在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确保评价认定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能等级评价时间

2021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一)符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认定范围清单内的(电工、汽车维修工、车工)三个相关专业可申报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二)注册本校技工教育学籍的在校生,按照省市批复的学生技能等级认定目录(附件1)内结合所学专业可申报相应技能等级证书。

(三)符合专项能力考核规范目录(附件2)内相关专业可申报相应专项能力证书。

三、组织报名

各系部组织预报名,4月15日前将填报的在校生名册(附件3)发吴建才老师AIC邮箱,考前将通过技能鉴定考务系统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系部安排专人有序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四、认定等级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我校2022届毕业生(高职班、技师班、3+2大专、五年一贯制大专)可申报考取四级/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待取得中级证书后,下半年可申报考取三级/高级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分级别。

五、认定方式

采取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或机考。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机考的方式进行,两项考核采用百分制,均达到60分为鉴定成绩合格。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 按照应考尽考,人人持证原则,学校鼓励在校生考取各类证书,办学质量年度考核任务也有证书获取比例指标要求,各系部学生持证率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二)学生技能等级认定目录(附件1)仅限注册本校技工教育学籍的在校生,系部提供的学生名册应与学籍管理科数据一致,非注册技工学籍学生无法申报。

(三)没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认定范围目录(电工、汽车维修工、车工)专业和没有注册技工学籍的各系部可参照专项能力考核规范目录(附件2)动员组织考取专项能力证书。

(四)根据省、市鉴定中心要求,技能鉴定系统平台须使用身份证识别仪读取个人信息录入,各系部需分批录入考务管理平台,具体采集时间在技能鉴定工作群另行安排,请各系部及时通知考生备好身份证,以便快速完成录入。

(五)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收齐1寸照片2张(背面写考生姓名)系部留存。

(六)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执行,鉴定费全额上缴学校财务处。

(七)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各系部可在技能鉴定工作群咨询或与鉴定所联系,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将在技能鉴定工作群及时公布。

附件:1.技工院校学生技能等级认定目录

     2.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目录

3.在校生名册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