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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景燕敏复核:来源: 日期:2021-12-21浏览:

各系(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助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范围及名额

(一)“优秀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二)“优秀学生干部”各班评选1名;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5%;

(四)“优秀辅导员助理”评选比例不超过2021级辅导员助理总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该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各门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5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体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优秀辅导员助理”评选条件

1.担任2021级学生班级辅导员助理。

2.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在所带班级中能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骨干和桥梁作用。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大胆管理,原则性强,工作成绩突出。

4.所负责的班级、宿舍等无重大违纪现象。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系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初评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二)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系要将初选名单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各奖项初选名单确定后,认真组织填写《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辅导员助理登记表(见附件3),以上材料均需报送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处审批,一份由系留存),空表见附件,并将以上表格电子文档进行压缩,发至于亮AIC邮箱)(邮件主题格式:“XX系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推荐材料”)。

(四)所有材料要求于2021年12月25日(周六)下午下班前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五)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评选结果公布起三日内向系初评小组提出申诉,经调查核实后,视其情节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学生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