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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景燕敏复核:来源: 日期:2022-01-10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0175号)的要求,我校决定启用“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2022年1月18日起,校区实验室所有实验用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普通试剂耗材、小型仪器设备等)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购买,所有实验用品采购报账需附系统中打印结账单才可报销。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批,确保实验用品在购买、保管、使用及危废处置等环节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等“四无一保”规定,确保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各实验室可根据日常工作实践,针对不同商品类别(危险化学品、普通试剂耗材、小型设备),推荐长期合作、资质齐全、信誉及销售业绩良好的供货商至平台技术服务人员处,汇总后的供应商推荐情况将统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通知上线,保证实验室各项采购工作平稳进行。

张瑞林、豆丽靖担任我校专管员,负责审批工作。有实验用品购买需求的系部需提交系专管员信息表和实验室信息采集单,于1月11日前将材料发送至豆丽靖AIC邮箱。经审核无误后由平台技术人员录入登陆权限

               教务处

                                      2022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