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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优秀学生典型案例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景燕敏复核:来源: 日期:2022-05-05浏览:

为落实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弘扬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的要求,充分反映职业教育“成就精彩人生”的育人成效,省教育厅拟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和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活动,多渠道集中宣传一批职业院校优秀学生的典型案例。现就素材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大国工匠类。获得大国工匠、五一劳动奖章、齐鲁大工匠、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的典型;在国家和我省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大国重器研发、重大工程技术革新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典型。

2.就业创业类。学生勤学技能、精练技艺,凭借过硬技能成功入职国家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央企等单位的典型;成功自主创业,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自主创业典型;在乡村振兴、国防建设中作出贡献、获得表彰的典型;参与奥运会、残奥会、疫情防控等重大活动的典型。

3.求学深造类。中职、高职学生主动选择就读职业院校(参 加职教高考、专本贯通培养模式等),自强不息、永不言弃,考研、考博成功,实现学业“逆袭”的典型。

4.其他领域表现突出,有示范效应的典型。

征集对象可以是优秀学生个体,也可以是同寝室、同班、同年级、同校的学生群体。优先推荐在省部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过的优秀学生。

二、有关要求

1.各系、学院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积极行动起来,广泛搜集,充分挖掘,严格筛选,把优秀学生典型推荐上来。原则上每系、部(学院)每所高职院校不少于5名。一经被省教育厅采用,视为学校高水平成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成绩。

2.各系、学院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和开展 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优秀学生典型事迹。

3.请各系、学院于2022年5月7日前将职业院校优秀学生典型案例汇总表发送至李金甫AIC邮箱(联系电话:2557149)。

附件:职业院校优秀学生典型案例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