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考察和体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复核:来源:主站站点 日期:2018-08-28浏览:

根据《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就我校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和体检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时间

考察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至9月7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 、考察、体检对象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每个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察

(一)考察内容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情况。具体包括:

1.政治思想。主要考察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等方面的表现,重点了解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等方面情况。

2.道德品质。主要考察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情趣健康等方面的表现。

3.能力素质。主要考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工作实绩,以及行政执法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岗位胜任能力条件等与职业、岗位相匹配的情况。

4.遵纪守法。主要考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情况。

5.廉洁自律。主要考察遵守廉政纪律、公私分明、严于律己、自警自省等情况。

6.资格复审。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7.其它需了解情况。包括职务任免、办理人事代理、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二)考察程序

考察组将深入考察人选所在高校或工作单位或社区居委会、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实地考察,主要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和核对证件等形式进行。

1.发布考察预告。按规定样式拟定考察预告并在考察地点张贴。

2.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不少于5人,必要时可扩大谈话范围人数。

考察人选属于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与在校时的老师、辅导员、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

有工作单位的考察人选个别谈话范围: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科长、业务科室负责人等。

没有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到所在社区居委会、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负责人个别谈话、考察了解情况。

3.查阅档案资料。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4.核对证件及证明材料。对于目前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要到其出具证明的工作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进行核实。经核实考生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程序。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和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4.体检要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附件: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28日